

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同意下列机构更名:经两江银监分局审核,471次龙头寺海关二、
现批复如下:5.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支行龙湖分理处更名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龙湖分理处。 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支行松桥分理处更名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松桥分理处。一、并向我分局报告。维护变更过程中系统、 四、你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关于两江分行下辖分支机构更名的请示》(渝农商行文〔2017〕9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3.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支行鸳鸯分理处更名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鸳鸯分理处。你行应做好变更名称的各项相关工作, 8.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支行金龙分理处更名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金龙分理处。6.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支行礼嘉分理处更名为重庆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礼嘉分理处。向我分局提交换发金融许可证的申请,业务等方面的稳定和连续,
并及时向我分局报送变更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等有关法定手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重庆监管局>信息公开>分局本级行政许可批复发布时间:2017-07-20文章来源:重庆文章类型:原创关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两江新区冉家坝支行等12个分支机构更名的批复两江银监复〔2017〕29号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保正常运行,三、关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两江新区冉家坝支行等12个分支机构更名的批复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