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分行《关于筹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冉家坝支行的请示》(民银渝发[2008]216号)收悉,
一、再按规定程序向重庆银监局申请开业。
三、同意你分行在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路233号5幢商铺13-14号铺面、请你分行严格按照《商业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关于筹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冉家坝支行的批复关于筹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前位置:经重庆银监局审查,你分行收到本批复文件后,245号5幢商铺12号铺面筹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冉家坝支行。做好该支行的筹建工作。 次当前页访问量:网站动态版权所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ICP备0号页访问量:
1173次重庆海关 二、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